座椅套出口報關歸類注意
座椅套出口報關歸類注意
在海關商品歸類中,“座椅”屬于稅目94.01“坐具”的商品,然而,對于“座椅套”,是否可按坐具的零件進行歸類,則有分歧。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第九十四章總注釋規定:“稅目94.01(坐具及其零件)包括不論是否坯件,但根據其形狀或其他特征可確定為專用于或主要用于所列家具的零件”。即如果該商品具有坐具專用的特征,并非可有可無的,則可視為該坐具的零件,按坐具零件歸類。
對于“座椅套”的歸類,雖“座椅套”已制成專用于座椅的特定形狀,使用時需與座椅組合成一體,但由于其可隨意拆卸,因此,不能視為座椅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不能按“坐具零件”歸入稅號9401.9019,而應按具體材質歸類,出口報關時一定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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