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危險品空運包裝要求
深圳危險品空運包裝要求
一.空運包裝的基本作用
1.包裝的基本作用有三種:保護、保存和介紹。包裝應在貯存期間和從制造廠運至消費中心期間,起到保護和保存內部貨物的作用。保護貨物不僅包括防止丟失、損壞和被盜,還包括根據貨物的性質,防止貨物受潮、失火、受到高溫或低溫、氣體、昆蟲等的損害、遭受污染和其它自然風險。
2.包裝對貨物的介紹作用主要取決于形式,涉及諸如尺寸、形狀、顏色、裝飾、等級、名稱等因素。包裝還應符合國際標準,符合國際規范和有關國家法規的要求。
二.空運托運包裝的基本要求
一般要求
1.貨物包裝要求堅固、完好、輕便,在一般運輸過程中能防止:包裝破裂、內件漏出散失;因垛碼、摩擦、震蕩或因氣壓、氣溫變化引起貨物損壞或變質,傷害人員或污損飛機、設備及其他物品。
2.包裝的形狀除應適合貨物的性質、狀態和重量外,還要便于搬運、裝卸和堆放,包裝外部不能有突出的棱角及釘、鉤、刺等;包裝要清潔、干燥、沒有異味和油膩。
3.在特定條件下承運的貨物、動物,如鮮活易腐貨物等,其包裝應符合對各貨物的特定的要求。
4.空運對特小快件貨物(如小件樣品),必須外加一定體積的木箱或紙箱包裝(用填充料襯墊等),包裝后整個快件貨物的體積長、寬、高合計不得少于40CM,最小一邊不得少于5CM。
A.凡用密封艙飛機運送的貨物,不得用帶有碎屑、草末等材料作包裝(如稻草袋、繩等),包裝內的襯墊材料不得外漏,以免堵塞飛機密封設備。
B.除紙袋包裝的貨物(如文件、資料等),托運貨物都應使用包裝帶捆扎。
C.捆扎貨物所用的包裝帶應能承受該貨物的全部重量,并保證搬運貨物時不致斷開。
D.如果貨物的包裝不符合本手冊中的相關規定,應要求托運人改進或重新包裝后方可收運。
部分貨物的特殊包裝要求
A.液體貨物
容器內部必須留有5-10%的空隙,封蓋必須嚴密;不得溢漏。用玻璃容器盛裝的液體,每一容器的容量不得超過500毫升。單件貨物毛重以不超過25千克為宜。箱內應使用襯墊和吸附材料填實,防止晃動或液體滲出。
B.粉狀貨物
用袋盛裝的,最外層應使用塑料涂膜紡織袋作為外包裝,保證粉末不致漏出,單件貨物毛重不得超過50千克;用硬紙桶、木桶、膠合板桶盛裝的,要求桶身不破、接縫嚴密、桶蓋密封、桶箍堅固結實;用玻璃器皿裝的,每瓶內裝物的重量不得超過1千克。用鐵制或木制材料作外包裝,箱內用襯墊材料填實。單件貨物毛重以不超過25千克為宜。
C.精密易損,質脆易碎貨物
單件貨物毛重以不超過25千克為宜,可以采用以下方法包裝:
1)多層次包裝:即貨物-襯墊材料-內包裝-襯墊材料-運輸包裝(外包裝)。
2)懸吊式包裝:即用幾根彈簧或繩索,從箱內各個方向把貨物懸置在箱子中間。
3)防倒置包裝:即底盤大有手提把環或屋脊式箱蓋的包裝;不宜平放的玻璃板,檔風玻璃等必須使用此類包裝。
4)玻璃器皿的包裝:應使用足夠厚度的泡沫塑料及其他襯墊材料圍裹嚴實,外加堅固的瓦楞紙箱或木箱,箱內物品不得晃動。
裸裝貨物、不怕碰壓的貨物
可以不用包裝,如輪胎等;不易清點件數、形狀不規則、外形與運輸設備相似或容易損壞飛機的貨物,應使用繩、麻布包扎或外加包裝。
大型貨物
體積或重量較大的貨物底部應有便于叉車操作的枕木或底托。
部分包裝類型的規定
A.紙箱。應能承受同類包裝貨物碼放高3米或4層的總重量。
B.木箱。厚度及結構要適合貨物安全運輸的需要;盛裝貴重物品、精密儀器、易碎物品的木箱,不得有腐蝕蟲蛀、裂縫等缺陷。
C.條筐、竹簍。編制緊密、整齊、牢固、不斷條、不披條,外型尺寸以不超過50×50×60厘米為宜,單件毛重以不超過40千克為宜,內裝貨物及襯墊材料不得漏出。應能承受同類貨物碼放3層高的總重量。
D.鐵桶。鐵皮的厚度應與內裝貨物重量相對應。單件毛重25-100千克的中小型鐵桶,應使用0.6-1.0毫米的鐵皮制作,單件毛重在101-180千克的大型鐵桶,應使用1.25-1.5毫米的鐵皮制作。
水產品包裝要求
1.妥善包裝,正確標貼,包裝不應漏水、滴水、滲水和散發不良氣味,確保運輸過程中不會損害行李、郵件、貨物和飛機機體、設備。
2.具有一定的抗壓強度,能承受運輸過程中氣溫和氣壓的變化,不會損壞。
3.每件水產品運輸包裝件的質量不應該超過30公斤。
4.冰塊至少應有兩層聚乙烯塑料袋包裝。凡使用多個聚乙烯塑料袋的,聚乙烯塑料袋應分別封口。
5.過載要求海鮮包裝箱單件平放應能承受同件包裝箱5件的承重,不出現包裝箱邊角變形、擠壓或滲水現象。
危險物品
必須保證所托運的危險物品和物質已經按照IATA《危險物品規則》的要求正確全面包裝,并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出境危險貨物運輸包裝使用鑒定結果單》。詳見《危險品運輸手冊》。
標簽:
- 上一條 危險品出口海運承載船公司有哪些!
- 下一條 潤滑油深圳進口報關手續解答
? 1997-2022 聚海國際貨運代理(廣東)有限公司 m.g5s0cj.cn